【2016年3月22日,合肥“少女毁容案”民事赔偿在合肥市中-查字典问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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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邱欲明的问题

  【2016年3月22日,合肥“少女毁容案”民事赔偿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.被告陶某某向周某脸上泼硫酸造成周某毁容,法院判决陶某赔偿原告周某180余万元.早在2015年5月,法院已判处】

  2016年3月22日,合肥“少女毁容案”民事赔偿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.被告陶某某向周某脸上泼硫酸造成周某毁容,法院判决陶某赔偿原告周某180余万元.早在2015年5月,法院已判处被告人陶某某有期徒刑12年零一个月.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

  ①被告陶某某恶意毁损原告周某的容貌侵犯了周某的肖像权  

  ②被告陶某某的行为属于刑事违法行为  

  ③被告陶某某的行为一定触犯了刑法  

  ④违法行为必然受刑罚处罚()

  A.②③

  B.①④

  C.①③

  D.②④

1回答
2020-12-250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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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曙光

  由题干描述得知,合肥“少女毁容案”被告陶某某向周某脸上泼硫酸造成周某毁容,法院已判处被告人陶某某有期徒刑12年零一个月.说明被告陶某某的行为属于刑事违法行为,被告陶某某的行为一定触犯了刑法,所以②③是正确的选项;而被告陶某某恶意毁损原告周某的容貌侵犯了周某的生命健康权;犯罪行为必然受刑罚处罚,所以排除①④选项.

  故选A.

2020-12-25 07:34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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