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白英良的问题
台州市政府发出通知,从2010年4月1日起,我市开始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:台州市区、临海市、温岭市、玉环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80元,非全日制工作的
台州市政府发出通知,从2010年4月1日起,我市开始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:台州市区、临海市、温岭市、玉环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80元,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7.1元调整为8元,天台县、仙居县、三门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00元,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6.5元提高到7.3元。市劳动保障部门指出,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并非工资支付的实际标准,而是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法定底限。同时,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同样也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,对未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,劳动者可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。
结合材料,谈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举措如何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?(1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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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8-1618:24